〈彌迦書〉查經筆記(三)

ShUNwInGmA
10 min readNov 18, 20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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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行公義,好憐憫。」是近年基督徒團體喜歡引用的經文,箇中意思似乎不言自明。不過如果細看觀察,我們或者就會發現:行公義、好憐憫是行動,背後有自己的原則,甚麼是公義,怎樣才是憐憫?這類問題好像長期被人忽略。這句經文其實有豐富蘊藉,值得我們發掘,避免將它約化成一句推動人支持自己的「萬能key」。

我們今次閱讀的彌迦書六至七章,正好讓讀者見到這句經文的來龍去脈,並進一步帶領我們反思,這句話在今天社會的意義。

經文閱讀
六章
1–8節
以色列人哪,當聽耶和華的話!(1)「要起來向山嶺爭辯,使岡陵聽你的話。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啊,要聽耶和華爭辯的話!因為耶和華要與他的百姓爭辯,與以色列爭論。「我的百姓啊,我向你做了甚麼呢?我在甚麼事上使你厭煩,你可以對我證明。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,從作奴僕之家救贖你,我也差遣摩西、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。我的百姓啊,你們當追念摩押王巴勒(2)所設的謀,和比珥的兒子巴蘭回答他的話,並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,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。」我朝見耶和華,在至高神面前跪拜,當獻上甚麼呢?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(3)?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,或是萬萬的油河嗎?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?(4)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?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,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

(1)段落開始,參看一章2節、三章1節,都是用「聽」開始。
(2)參看民數記二十二章。
(3)一歲的牛犢是指較為貴重的祭物。
(4)「豈可獻一歲的牛犢……耶和華豈喜悅……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」,原文無「豈可」。

9–16節
耶和華向這城呼叫,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:「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。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嗎?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,豈可算為清潔呢(1)?城裡的富戶滿行強暴,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,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。因此,我擊打你,使你的傷痕甚重,使你因你的罪惡荒涼。你要吃,卻吃不飽;你的虛弱必顯在你中間(2)。你必挪去,卻不得救護;所救護的,我必交給刀劍。你必撒種,卻不得收割;踹橄欖,卻不得油抹身;踹葡萄,卻不得酒喝。(3)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,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(4),順從他們的計謀,因此,我必使你荒涼,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,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。」

(1)清潔,原文有純潔的意思。
(2)「你的虛弱必顯在你中間」,或作「你的肚子仍然空著。」
(3)意思是勞碌,但沒有收穫。
(4)暗利、亞哈均為以色列王,參見列王記上十六至二十二章。

七章
1–4
哀哉!我好像夏天的果子已被收盡(1),又像摘了葡萄所剩下的,沒有一掛可吃的。我心羨慕初熟的無花果。地上虔誠人滅盡,世間沒有正直人;各人埋伏要殺人流血,都用網羅獵取弟兄。他們雙手作惡,君王徇情面,審判官要賄賂,位分大的吐出惡意,都彼此結聯行惡。他們最好的,不過是蒺藜;最正直的,不過是荊棘籬笆(2)。你守望者說,降罰的日子已經來到,他們必擾亂不安。

(1)比喻,指事情已經來到終結,參阿摩西書八章1節。
(2)蒺藜、荊棘都是帶刺雜草,可很快燃燒的燃料。

5–13
不要倚賴鄰舍,不要信靠密友;要守住你的口,不要向你懷中的妻提說。因為兒子藐視父親,女兒抗拒母親,媳婦抗拒婆婆,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。至於我(1),我要仰望耶和華,要等候那救我的神,我的神必應允我。我的仇敵啊,不要向我誇耀。我雖跌倒,卻要起來;我雖坐在黑暗裡,耶和華卻作我的光。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,因我得罪了他,直等他為我辨屈,為我伸冤。他必領我到光明中,我必得見他的公義。那時我的仇敵,就是曾對我說「耶和華你神在哪裡」的,他一看見這事,就被羞愧遮蓋。我必親眼見他遭報,他必被踐踏(2),如同街上的泥土。以色列啊,日子必到,你的牆垣必重修;到那日,你的境界必開展。當那日,人必從亞述,從埃及的城邑,從埃及到大河(3),從這海到那海,從這山到那山,都歸到你這裡。然而這地因居民的緣故,又因他們行事的結果,必然荒涼。(4)

(1)「我」,應指以色列人。
(2)古代中東習俗,戰勝者腳踏敵人頸項表示勝利。
(3)大河,指幼發拉底河。
(4)「地因居民的緣故,又因他們行事的結果,必然荒涼。」指被其他人居住後的結果,見尼希米記七章。

14–20
求耶和華在迦密山(1)的樹林中,用你的杖牧放你獨居的民,就是你產業的羊羣。求你容他們在巴珊和基列得食物(2),像古時一樣(3)。耶和華說:「我要把奇事顯給他們看,好像出埃及地的時候一樣。」列國看見這事,就必為自己的勢力慚愧。他們必用手摀口,掩耳不聽。他們必舔土如蛇,又如土中腹行的物,戰戰兢兢地出他們的營寨。他們必戰懼投降耶和華(4),也必因我們的神而懼怕。神啊!有何神像你,赦免罪孽,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,不永遠懷怒,喜愛施恩?必再憐憫我們,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,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。你必按古時起誓,應許我們列祖的話,向雅各發誠實,向亞伯拉罕施慈愛。

(1)迦密山,原文指「肥沃的牧場」。
(2)巴珊、基列,在約旦河東面,土地肥沃。
(3)古時,跟據上文,可能指出埃及的時代。
(4)舔土、出營寨,都是指投降。

內容理解
彌迦六至七章的內容看似並明白清楚,不過細心留意各個段落的話,我們不難發現描述之中穿插很多以色列人的歷史事件,如巴勒、亞哈、出埃及、列祖。這提示讀者:有時我們閱讀聖經,往往忽略這些以色列歷史事件的意義,但是對當時讀者來說,就是重要的理解基礎。如果我們要認識聖經最初的訊息(指作者對當時讀者的訊息,而不是現今讀者的聯想),這些歷史事件就十分重要。

如何公義
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,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(彌迦書六章8節)

文首提及這句經文常被人挪用去動員支持自己,這個說法並非指虛烏有,因為多數引用這句經文的語境,都欠缺和原文脈絡的關連。換言之,話者將經文的內容淘空了。

這句經文正確的理解,應該從六章1節開始:耶和華要與以色列人辯論。從後面的描述可知,以色列人對上帝不滿,所以上帝要為自己辯解,他曾經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又派摩西帶領百姓,當有人要詛咒和謀害以色列人時,上帝也出手阻止。而上帝解說,這些行動的目的是「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。」

第5節的「公義」,也可以理解作公平,英文的話可以譯成righteousness。讀者看到這些行動,可能會想到上帝施慈愛,但上帝自己則看這些行動是要顯示公平、公義。這個理解的落差,到底如何產生?

其中一個可能是今天讀者普遍會忽略了「約」的角度。以色列人的歷史與立約無法分開:由亞伯拉罕應許後裔和土地開始;到摩西時延伸之前的約,以色列人成為上帝的國(出埃及記十九16),有國家、有律法。第六章開始所提及的,正是上帝 — — 公平、公義 — — 履行約定,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、入迦南的情節。

另一方面,在六章9至16節,上帝指責以色列人行詭詐、騙財、暴力、拜偶像。雖然他們獻祭,但上帝都不接納,原因就是要求以色列人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神同行。而這裡的「公義」,原文意思更多指向審判、正義、律例,即是要做一些律法要求的事 — — 這亦是立約時的約定:上帝帶領以色列人,而百姓要守律法。

今天,很多人(縱使是基督徒)引用這句經文時,談及的並非上帝的約和律法,而是各自理解的「公義」。

罪的後果
「君王徇情面,審判官要賄賂,位分大的吐出惡意,都彼此結聯行惡。他們最好的,不過是蒺藜;最正直的,不過是荊棘籬笆……不要倚賴鄰舍,不要信靠密友;要守住你的口,不要向你懷中的妻提說。因為兒子藐視父親,女兒抗拒母親,媳婦抗拒婆婆,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。」(彌迦書七3–6)

今次的經文中另一個值得留意的地方,就是罪的後果。用今天的法制觀念,犯罪者受罰,是自食其果,不過經文反映犯罪的影響,不只在個人身上。當掌權者犯罪,整個環境都會變差,「蒺藜」和「荊棘」這個比喻的妙處是,這些植物不是傷害自己,是傷害別人。而一般百姓呢?大家不守律法,以詭詐和暴力斂財(參彌迦書二章),結果就是令親人和朋友之間再無信任,關係疏離。

今天我們比較容易接受的觀念是:各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殃及池魚這回事似乎顯得有點古怪。不過將當時的情況套用到今天,相信不難理解:如果我們身邊不斷發生親人之間謀財害命的事、當金錢和權力變成最重要的渴求,人與人之間還有信任可言嗎?

受罰之後
以色列人雖然受罰,但是先知也預言會得到拯救。當時的以色列人可能以為,他們會流散各地,最後上帝回來令國家復興,以色列會再次強盛,擊敗列國。現今的讀者當然明白,那個拯救指向耶穌基督。

不過除了這些得救的想像,更加值得我們留意的,應該這句:「至於我,我要仰望耶和華,要等候那救我的神,我的神必應允我。」(彌迦書七7)原文中的「仰望」是指小心守望、嚴密監視,我們可以想像先知所指的,是以色列人回轉,熱切希望上帝施恩的態度。換言之,被罰者因為受苦而回轉,認識上帝,願意重新守約(有點像士師記)。

與神同行
如今很多人引用「行公義,好憐憫」時,他們的意思是指責別人;自己往往忘記了經文後半「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」。先知整段說話的意思,不單指出以色列人的不義,更加是呼籲他們要回轉,要跟隨上帝,而跟隨的方法也早就「已指示」,毫不含糊。

上帝不單要人行公義、好憐憫,也要謙卑和跟從。如果我們只是以心中的標準去批評別人,例如未做某事就是不義、欠缺憐憫,我們可能就忽略了謙卑、與神同行的意義。這不單是挪用經文,更加是挾持了上帝。

有些人或者認為:律法是舊約的標準,今天我們有聖靈了,心中的準則自然就是聖靈的感動。我想這也是欠缺讀經而致的誤會。因為律法在今天重要,肯定十分重要,因為耶穌自己說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(馬太福音五17)「成全」原文指完成,即是之前的律法,尚未圓滿,耶穌令律令更完備。

因此,不論古時抑或今天的基督徒,要跟隨上帝或要遵守律法。至於律法的內容、上帝的心意是甚麼,就需要我們花一生去學習和跟隨,因為從來不會有人能夠完全把握上帝、把握真理。

小結
從以色列的歷史,我們可以學到一個教訓:認識上帝、認識律法,繼而謙卑跟隨是重要的。否則,我們就會好像北國和南國的百姓,一是從未認迫上帝,跟隨偶像不自知,又或者不認識神的作為,還以為上帝不義。

然而,這並非易事。我們身處香港,和古時以色列有時間和空間上的差距,再加上很多耳濡目染的概念(聖經向我說話之類),使我們對經文的理解與作者原意產生差距。「行公義,好憐憫」,就是經常被挪用的一句。如果要處理這個情況,唯一方法就是艱下苦功,多學習歷史和文化上的差距(當然,今天很多牧者傳道言談間說知識會使人自高自大,於是令教內產生一種反智的文化,不過那是後話)。

只要好好認識,我們就會發現,聖經中提及的罪、律法、公義等概念,其實比我們所以為的豐富得多。我們也會有更多信仰的資源,幫助我們面對複雜多變的世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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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by ShUNwInGmA

香港人,80後,中文系畢業生,火苗文學工作室成員,喜歡文字多於影像。基督徒,私心希望更多信徒喜歡閱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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